天津10月13日电(记者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官方了解到,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10月13日至1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按照相关规定,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0月13日14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对此,天津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按照2024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检修作业任务的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7条具体措施。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健康防护指引,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学校、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此外,天津还提出建议性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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