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0月21日电 (记者 龙敏 林永传)在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简称“办法”)于10月21日正式施行,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
该《办法》指出,加强与台港澳同胞、华侨华人以及海外人士在嘉庚教育遗产保护方面的联系,促进嘉庚教育思想的传播与交流。鼓励海内外有关研究机构、民间团体通过学术活动、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等方式,加强嘉庚教育思想交流。
陈嘉庚先生一生爱国兴学、筑育英才,为中国教育事业鞠躬尽瘁,是华侨爱国爱乡热心教育事业的楷模。嘉庚教育遗产承载着陈嘉庚先生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代表了陈嘉庚先生在祖国故土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现代化教育实践。
该《办法》明确,嘉庚教育遗产是指承载、体现嘉庚教育思想和兴学实践,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教育场所、校园环境、社会活动场所,以及有关的文献、手稿、图书资料和其他代表性实物。
厦门将编制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名录,并根据遗产保护需要适时更新调整。该《办法》指出,集美学村尚忠楼群、允恭楼群、南侨楼群、南薰楼群、科学馆、养正楼,厦门大学群贤楼群、芙蓉楼群、建南楼群,华侨博物院主楼等嘉庚建筑以及集美龙舟池等公共配套设施均被列入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名录。
该《办法》将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中国第一部教育遗产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一方面,坚持整体保护、统筹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将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另一方面,以嘉庚教育遗产为载体、以弘扬嘉庚精神为纽带,促进海内外交流与合作,凝聚侨心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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