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10月24日电 (记者 李佩珊)10月24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3个主要方面给予政策指引,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严控增量方面,《措施》明确减少土地供应和延长住宅供应时序。按照“以需定供”原则调整土地供应,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至36个月之间的,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创新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批缴纳,允许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年内缴清全部地价款,分期分批开发建设,有效减少投放量。对闲置土地确需收回的,依法依规收回,有条件的用于规划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按照不少于30%建筑面积实行现房销售,鼓励在建项目未售楼栋实行现房销售,延长房屋供应时序。
在优化存量方面,《措施》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同时,银川市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落实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支持作用,银川市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宁夏高层次人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愿缴能缴,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同时,银川市将加快存量房收购用于保障性住房。收购存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高至100%。
在提高质量方面,除统筹推进“好房子”评选活动、深化物业提升专项行动、完整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等措施和建好“白名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外,银川市还将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在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区域适度规划容积率在1.0-1.5之间住宅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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