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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伊斯兰堡10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谢里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对巴基斯坦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由巴基斯坦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访问期间,李强总理同夏巴兹总理举行会谈,会见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参议院主席吉拉尼、国民议会议长萨迪克。巴基斯坦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拜会李强总理。双方就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强调,中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历经考验,坚如磐石。习近平主席2015年对巴基斯坦进行历史性国事访问以来,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夏巴兹总理2024年6月成功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后,两国政治互信更加牢固,合作动能更加充沛,战略协作更加密切。双方对中巴关系当前发展势头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铁杆友谊与合作。
(三)巴方高度评价并坚定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主张。双方共同致力于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世界各国携手迈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四)双方注意到,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巴关系具有战略价值,任何干扰和破坏中巴合作的图谋都不会得逞。中巴两国保持着多层级、宽领域、高质量的关系。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置于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石。中方强调,中巴关系在中国外交政策中具有特殊意义。双方将持续深化各领域合作,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一、巩固高水平政治互信
(五)双方同意在两国最高领导人对中巴关系发展的战略引领下,保持交往势头。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各领域、各层级交流合作。
(六)巴方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强调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将给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带来新机遇。中方积极评价巴基斯坦在夏巴兹总理领导下取得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新成就。双方重申坚定支持对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同意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深化两国发展战略对接。
(七)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双方强调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性不容质疑和挑战。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方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巴方将在涉疆、涉藏、涉港、南海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中方重申坚定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繁荣所作努力。
二、深化高水平务实合作
(八)双方重申,将共建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打造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升级版”,携手把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双方同意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同巴基斯坦基于出口、数字、环境、能源和公平赋权的“5Es”发展框架对接。巴方积极评价中方经济合作调研工作组赴巴考察,愿继续同中方开展各领域发展经验交流。
(九)双方重申将按照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进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以分阶段推进项目模式先行建设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双方愿共同细化、优化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施工组织方案,尽快制定项目可行且可持续的融资和实施方案。
(十)双方同意按照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塔科特至雷克特段)改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积极为项目寻求融资支持;同时继续发挥项目政府间联合技术工作组作用,为项目实施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十一)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重申将继续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稳步增加港口货源,尽快解决用水用电问题,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扎实推进港口对外通联。访问期间,双方领导人共同出席瓜达尔新国际机场项目竣工仪式。
(十二)双方同意因地制宜深化中巴产业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在巴基斯坦特别经济区投资兴业。巴方重申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将为中国企业赴巴投资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双方欢迎第三方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合作。
(十三)双方重申愿积极推动中资企业开展对巴矿业投资合作,共同探讨包括矿石深加工在内的矿业产业园区规划。
(十四)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交流、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助力巴方农业现代化和韧性发展。双方同意继续推动中国新疆与巴方加强农业合作。
(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中巴能源合作取得的成果,同意继续务实、稳健和有序地推进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双方将通过科学论证和友好协商,就具体问题共同探寻解决方案。双方同意就提升巴基斯坦电力系统管理和使用效率加强专业交流。
(十六)双方同意继续在基础地质调查、资源潜力评价、海洋油气资源、天然气水合物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开展地质科技交流与培训,推动开展新一轮中巴海洋地质联合调查。
(十七)双方同意在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性议定书框架下,进一步协商推进贸易自由化,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可能的相互减让安排。中方欢迎巴方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扩大两国贸易,支持巴基斯坦扩大对华出口。巴方欢迎中方企业对巴基斯坦优先发展的出口导向型产业部门扩大投资。双方同意为两国工商界深化交流合作提供便利。
(十八)巴方高度赞赏中方为巴基斯坦财政金融稳定提供的宝贵支持。双方积极评价中巴本币互换协议完成续签,同意进一步加强金融业和银行业合作,并在各类地区和国际多边性金融平台相互支持。
(十九)中方愿继续支持巴改善民生,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巴基斯坦各地区各族群。巴方感谢中方支持巴民生改善,特别是提供太阳能照明设备和健康包,在瓜达尔地区建设中巴友谊医院、瓜达尔职业技术学校、海水淡化厂等重要工程。双方一致同意在中巴经济走廊社会民生工作组框架下继续开展医疗、农业、教育、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合作,持续打造民生项目。
(二十)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青年、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智库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民间、地方和友好城市交往,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密切人文交流,世代传承友好。双方将调动地方力量,积极组织农业人才、科学和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中方欢迎巴方来华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25年派团来华参加哈尔滨亚洲冬季运动会和成都世界运动会。
三、深化高水平安全合作
(二十一)中方高度评价巴方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的不懈努力、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为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作出的贡献。双方重申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同意进一步加强双多边反恐合作,共同反对将反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的行径,愿同国际社会共同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下的多边反恐合作。
(二十二)巴方强烈谴责“3·26”巴基斯坦达苏水电站项目中方人员车辆遭恐袭事件和“10·6”卡西姆港燃煤电站中方人员车队遭恐袭事件,承诺将查明上述事件全部真相,缉拿所有凶手并予严惩。巴方强调坚定不移致力于进一步加大安保力量投入与协调,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全面确保在巴中国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中方注意到巴方为保障中方在巴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所作努力,强调亟需在巴采取有针对性安全措施,共同为两国合作创造安全环境。
(二十三)双方强调,中巴战略防务安全合作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确保地区战略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双方对两国军队长期保持高水平互信、开展高水平合作、密切高水平协作感到满意,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流互访势头,不断提升联演联训和军事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四、密切高水平国际协作
(二十四)双方重申将共同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将继续维护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反对“脱钩断链”,坚决抵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
(二十五)双方重申维护南亚和平稳定的重要性、解决所有未决争议的必要性,反对任何单边行动。巴方向中方介绍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最新形势。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应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及相关双边协定,通过和平方式妥善解决。
(二十六)中方支持巴基斯坦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巴基斯坦以建设性和和平方式完成一年来作为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主席的工作。双方同意以巴基斯坦出任2025年至2026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中国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沟通协作。
(二十七)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沟通协作,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鼓励阿富汗临时政府包容建政、稳健施政、睦邻友好。双方也呼吁在双多边层面扩大反恐合作,支持阿富汗综合施策,根除恐怖主义,呼吁阿富汗临时政府采取可视、可核查行动,瓦解、消灭所有盘踞在阿富汗并持续对地区和全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恐怖组织,并防止恐怖组织利用阿富汗领土危害阿富汗邻国、本地区及其他国家。双方也愿为帮助阿富汗实现稳定发展、融入国际社会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十八)双方对加沙地区战火持续,人道主义形势严峻并迅速恶化表达严重关切,敦促立即永久停火止战、确保人道救援畅通无阻。双方重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包括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权利。双方支持重启巴勒斯坦问题政治解决进程,愿同国际社会共同推动巴勒斯坦问题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双方就近期以色列对黎巴嫩开展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加剧地区局势紧张深表关切,反对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做法,反对侵犯黎巴嫩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反对任何激化矛盾扩大冲突的举动,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有影响力的大国切实发挥建设性作用,避免局势进一步动荡。
(二十九)李强总理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他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
(三十)访问期间,双方签署和交换了关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货币互换、巴基斯坦产品检疫要求、社会民生、科学技术、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等13项合作文件。
2024年10月15日于伊斯兰堡
新华社伊斯兰堡10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谢里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对巴基斯坦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由巴基斯坦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访问期间,李强总理同夏巴兹总理举行会谈,会见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参议院主席吉拉尼、国民议会议长萨迪克。巴基斯坦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拜会李强总理。双方就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强调,中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历经考验,坚如磐石。习近平主席2015年对巴基斯坦进行历史性国事访问以来,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夏巴兹总理2024年6月成功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后,两国政治互信更加牢固,合作动能更加充沛,战略协作更加密切。双方对中巴关系当前发展势头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铁杆友谊与合作。 (三)巴方高度评价并坚定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主张。双方共同致力于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世界各国携手迈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四)双方注意到,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巴关系具有战略价值,任何干扰和破坏中巴合作的图谋都不会得逞。中巴两国保持着多层级、宽领域、高质量的关系。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置于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石。中方强调,中巴关系在中国外交政策中具有特殊意义。双方将持续深化各领域合作,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一、巩固高水平政治互信 (五)双方同意在两国最高领导人对中巴关系发展的战略引领下,保持交往势头。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各领域、各层级交流合作。 (六)巴方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强调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将给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带来新机遇。中方积极评价巴基斯坦在夏巴兹总理领导下取得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新成就。双方重申坚定支持对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同意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深化两国发展战略对接。 (七)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双方强调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性不容质疑和挑战。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方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巴方将在涉疆、涉藏、涉港、南海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中方重申坚定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繁荣所作努力。 二、深化高水平务实合作 (八)双方重申,将共建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打造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升级版”,携手把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双方同意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同巴基斯坦基于出口、数字、环境、能源和公平赋权的“5Es”发展框架对接。巴方积极评价中方经济合作调研工作组赴巴考察,愿继续同中方开展各领域发展经验交流。 (九)双方重申将按照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进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以分阶段推进项目模式先行建设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双方愿共同细化、优化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施工组织方案,尽快制定项目可行且可持续的融资和实施方案。 (十)双方同意按照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塔科特至雷克特段)改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积极为项目寻求融资支持;同时继续发挥项目政府间联合技术工作组作用,为项目实施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十一)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重申将继续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稳步增加港口货源,尽快解决用水用电问题,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扎实推进港口对外通联。访问期间,双方领导人共同出席瓜达尔新国际机场项目竣工仪式。 (十二)双方同意因地制宜深化中巴产业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在巴基斯坦特别经济区投资兴业。巴方重申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将为中国企业赴巴投资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双方欢迎第三方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合作。 (十三)双方重申愿积极推动中资企业开展对巴矿业投资合作,共同探讨包括矿石深加工在内的矿业产业园区规划。 (十四)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交流、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助力巴方农业现代化和韧性发展。双方同意继续推动中国新疆与巴方加强农业合作。 (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中巴能源合作取得的成果,同意继续务实、稳健和有序地推进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双方将通过科学论证和友好协商,就具体问题共同探寻解决方案。双方同意就提升巴基斯坦电力系统管理和使用效率加强专业交流。 (十六)双方同意继续在基础地质调查、资源潜力评价、海洋油气资源、天然气水合物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开展地质科技交流与培训,推动开展新一轮中巴海洋地质联合调查。 (十七)双方同意在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性议定书框架下,进一步协商推进贸易自由化,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可能的相互减让安排。中方欢迎巴方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扩大两国贸易,支持巴基斯坦扩大对华出口。巴方欢迎中方企业对巴基斯坦优先发展的出口导向型产业部门扩大投资。双方同意为两国工商界深化交流合作提供便利。 (十八)巴方高度赞赏中方为巴基斯坦财政金融稳定提供的宝贵支持。双方积极评价中巴本币互换协议完成续签,同意进一步加强金融业和银行业合作,并在各类地区和国际多边性金融平台相互支持。 (十九)中方愿继续支持巴改善民生,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巴基斯坦各地区各族群。巴方感谢中方支持巴民生改善,特别是提供太阳能照明设备和健康包,在瓜达尔地区建设中巴友谊医院、瓜达尔职业技术学校、海水淡化厂等重要工程。双方一致同意在中巴经济走廊社会民生工作组框架下继续开展医疗、农业、教育、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合作,持续打造民生项目。 (二十)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青年、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智库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民间、地方和友好城市交往,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密切人文交流,世代传承友好。双方将调动地方力量,积极组织农业人才、科学和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中方欢迎巴方来华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25年派团来华参加哈尔滨亚洲冬季运动会和成都世界运动会。 三、深化高水平安全合作 (二十一)中方高度评价巴方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的不懈努力、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为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作出的贡献。双方重申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同意进一步加强双多边反恐合作,共同反对将反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的行径,愿同国际社会共同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下的多边反恐合作。 (二十二)巴方强烈谴责“3·26”巴基斯坦达苏水电站项目中方人员车辆遭恐袭事件和“10·6”卡西姆港燃煤电站中方人员车队遭恐袭事件,承诺将查明上述事件全部真相,缉拿所有凶手并予严惩。巴方强调坚定不移致力于进一步加大安保力量投入与协调,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全面确保在巴中国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中方注意到巴方为保障中方在巴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所作努力,强调亟需在巴采取有针对性安全措施,共同为两国合作创造安全环境。 (二十三)双方强调,中巴战略防务安全合作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确保地区战略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双方对两国军队长期保持高水平互信、开展高水平合作、密切高水平协作感到满意,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流互访势头,不断提升联演联训和军事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四、密切高水平国际协作 (二十四)双方重申将共同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将继续维护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反对“脱钩断链”,坚决抵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 (二十五)双方重申维护南亚和平稳定的重要性、解决所有未决争议的必要性,反对任何单边行动。巴方向中方介绍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最新形势。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应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及相关双边协定,通过和平方式妥善解决。 (二十六)中方支持巴基斯坦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巴基斯坦以建设性和和平方式完成一年来作为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主席的工作。双方同意以巴基斯坦出任2025年至2026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中国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沟通协作。 (二十七)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沟通协作,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鼓励阿富汗临时政府包容建政、稳健施政、睦邻友好。双方也呼吁在双多边层面扩大反恐合作,支持阿富汗综合施策,根除恐怖主义,呼吁阿富汗临时政府采取可视、可核查行动,瓦解、消灭所有盘踞在阿富汗并持续对地区和全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恐怖组织,并防止恐怖组织利用阿富汗领土危害阿富汗邻国、本地区及其他国家。双方也愿为帮助阿富汗实现稳定发展、融入国际社会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十八)双方对加沙地区战火持续,人道主义形势严峻并迅速恶化表达严重关切,敦促立即永久停火止战、确保人道救援畅通无阻。双方重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包括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权利。双方支持重启巴勒斯坦问题政治解决进程,愿同国际社会共同推动巴勒斯坦问题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双方就近期以色列对黎巴嫩开展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加剧地区局势紧张深表关切,反对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做法,反对侵犯黎巴嫩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反对任何激化矛盾扩大冲突的举动,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有影响力的大国切实发挥建设性作用,避免局势进一步动荡。 (二十九)李强总理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他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 (三十)访问期间,双方签署和交换了关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货币互换、巴基斯坦产品检疫要求、社会民生、科学技术、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等13项合作文件。 2024年10月15日于伊斯兰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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